一、立案大厅办事流程:
第一步,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第二步,按法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窗口交纳诉讼费用;
第三步,持交费回单到原法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
执行案件立案流程与上述步骤基本相同。
二、起诉必须具备的材料(全部资料均应提供A4纸格式)
(一)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应当提供:
1、民事、行政诉状,诉状中须注明双方当事人的联系电话或方法;
2、原告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立案时需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供核对);
3、起诉证据复印件(按被告的人数增加一份提供),并将起诉证据登记做成《证据清单》(亦按被告的人数增加一份提供);
4、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起诉证据复印件的副本和证据清单副本。
其中离婚案件必须提供:
1、结婚证、结婚申请书复印件或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
2、须法院分割处理的争议财产清单(包括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其中行政诉讼案件必须提供:
1、证明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有关证据,起诉被告不作为的,必须证明原告已经向被告投诉或提出申请。
(二)执行立案应当提供:
1、执行申请书;
2、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3、由主办法官填具的《结案联系单》等证明法律文书已生效的材料(调解结案的无需提供《结案联系单》);
4、可以一并填写《请求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书》、《请求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书》。
(三)支付令立案应当提供:
1、支付令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申请人身份情况证明;
4、证据清单一份和证据原件;
(四)公示催告立案应当提供:
1、公示催告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有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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