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期间一方购买的房产,能认定为共有财产吗?
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同居本身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故不能仅凭存在同居这一事实确度认同居期间一方问购买的财产为共有。 法律规定,同居期间一方购买的财产,主张共有的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陈答某主张争议房屋其有份出资购买,但并未能举证证明回,根据查明的房屋购买时间及房款交纳情况,应确认该答房为对方个人婚前购买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共有财产的规定:
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财产的性质,以下述三种方式分割:
①以实质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对共有财产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可以进行实物分割的共有物一般是可分物,例如金钱、粮食、布匹等。
②以变价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如果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而且各共有人都不愿接受共有物时,可以将共有物出卖,所得由各共有人共分。
③以作价补偿的方法分割共有财产。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例如一辆汽车、一头耕牛等,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的,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该共有物。对于共有物的价值超出其应得份额的部分,取得共有物的共有人应对其他共有人作金钱补偿。
法律对共有财产的处分行为规定有不同的条件。
其一,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 2/3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二,分割共同财产,损失风险也可分摊。
其三,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才可以进行。
其四,分割的共有财产方式灵活。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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