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也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自然人与法人皆可成为投保人。成为投保人的条件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需明消费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障利益看不到摸不着,只有在发生保险事故或许多年保单到期后才能体现。所以,在购买保险以及日后享有保险保障的过程中,您有必要对自己的权利心中有数,并在必要的时候运用自己的权利。那么,投保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呢首先,投保人拥有选择保险公司和代理人的权利。当保险业务员给您提供服务时,您有权要求保险代理人出示其所在保险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要求代理人出示其有效工作证件。选择保险公司应该选择稳健经营的保险公司,选择代理人则应选择诚心为您服务且业务水平高的代理人。
其次,当您决定购买保险时缴费方式有权选择。为了保证资金划拨的安全、便捷,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险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划扣保险费时,银行须是保险公司指定的,同时,您需和保险公司签署银行转账协议。目前保监会正在全国推行收付费“零现金”,要求各寿险公司收付费必须通过银行或邮储转账,销售人员不得代替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和领取保险金,不得在业务活动中经手现金,而且投保单必须向投保人明确提示“零现金”要求。**保险公司已在全国分支机构都推行了“零现金”收付费,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
再次,当您因各种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您可以在宽限期,即自保险单所约定的交费日期的次日起60天内补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需要提醒您的是,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费。
还有如果您的保险合同失效了,只要不超过两年,您仍可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但需按所投保险公司的规定填写恢复效力的申请,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财务告知等,另外还必须补交保险费、利息及其它未还款项。需要提醒的是,保单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被保人不享有保单合同上所载的保险责任。
另外和您的爱车一样,保险合同也要“年检”,当您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时,您可以通过所投保公司的客服电话、委托业务员代办、亲临公司这三种途径来办理变更手续。很多人不知道,签订了保险合同后,还可以改变受益人。因为随着时间的变化,投保人的家庭结构可能发生了变化,对于原来的受益人需要有所调整,这种权利就如同变更遗产继承人的权利,是保障您的意愿得以实现的基础。
最后不可忽视的一点是,投保人享有部分加保、减保或转保的权利。随着需求、家庭状况、收入、观念等等的变化,您有可能想要对保单进行调整。有些保险公司的保险品种,为投保人提供部分加保或部分减保的权利。即当需要时,您可追加购买一些保额;当然,也可以减少部分的保额。当目前的保单快要到期,或您觉得需要另一种期限更长、保障更多的保险时,可以选择将目前的保单转保其他相类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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