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4月11日出了个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我方两人受伤严重,住院一个月,后在11月18日做了伤残鉴定,我方50万的商业险,主责。对方一人受伤严重,住院两个月,在14年1月3号做的伤残鉴定,对方20万的商业险,次责。请问:1、我方人员因都在外地因材料问题还没起诉,距事故发生马上一年了,会过诉讼期吗?诉讼期究竟是按哪个节点算的?2、我修车花了4万,这个费用我方还是对方保险公司索赔,怎么分配,车损险有限额吗?
律师咨询:
1、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为你们双方都有责任,那么双方就应当按照相应的责任承担对方的赔偿责任;
2、你方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承担对方受伤人员的损害的损失赔偿。而对方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承担你方人员受伤的损失赔偿;
3、起诉期限按照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期限,应当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交警队组织你们双方进行协调处理赔偿事宜,那么可以按照调解完成(也就是交警队出具调解结束)之日其计算,期限为一年;
4、如果相关证据没有收集全,建议你们先起诉,然后根据法院给出的举证期限将各方面的证据准备完毕和充分即可;
5、对于车损,交强险当中有一项为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那么另外你们购买了财产损失保险以及商业保险当中的车辆损失保险,就是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如果赔偿不了,那么就应当双方肇事者向对方的车辆损失予以赔偿。
1、本网所有内容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京普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普律法律咨询",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律师 "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除注明"来源:xxx律师"的内容外,本网以下内容亦不可任意转载:
(1)本网所指向的非本网内容的相关链接内容;
(2)已作出不得转载或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声明的内容;
(3)未由本网署名或本网引用、转载的他人作品等非本网版权内容;
(4)本网中特有的图形、标志、页面风格、编排方式、程序等;
(5)本网中必须具有特别授权或具有注册用户资格方可知晓的内容;
(6)其他法律不允许或本网认为不适合转载的内容。
3、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同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不得进行如下活动:
(1) 损害本网或他人利益;
(2)任何违法行为;
(3)任何可能破坏公秩良俗的行为;
(4)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引用本网内容;
5、转载或引用本网版权所有之内容须注明“转自(或引自)普律法律咨询”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www.pulv.xyz。
6、转载或引用本网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
7、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8、本网以“法定许可”方式使用作品,已与知识产权所有者签署合作协议并支付报酬。如有未尽事宜请相关权利人直接与本网媒体合作部联系,联系电话为:18310766123。
9、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