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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普律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2-07-06 08: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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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不同

商业银行: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国有银行:即国家拥有的银行,是指由国家(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直接管控的大型银行。

⒉.职能不同

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是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国有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国家统一管理金融的机构,其他专业银行则是经济实体。

3.经营模式不同

商业银行: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是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它有流动性高、放贷期限短的特点。

国有银行:主要有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直接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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