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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赠?遗赠的有效条件是什么?遗赠什么时候生效?
来源:普律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2-07-20 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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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赠的概念

遗赠,也就是遗嘱赠与,是指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部分或者全部赠与给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组织、国家一种民事行为。

举个例子:

甲在去世前立了一份遗嘱,其中一个内容就是将自己名下的一个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此时,甲的行为就是遗赠,在甲死亡后,乙可以根据这一份遗嘱获得房屋的继承权。


二、遗赠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即没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疾病则要求在立遗嘱时精神疾病没有发作;

2、遗嘱必须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作出的,没有受到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情况;

3、遗嘱人必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赠的财产是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4、受遗赠人在遗嘱生效时还没有死亡;

5、不同的遗嘱类型要符合不同的遗嘱有效条件。


注意: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即能够满足其基本的生活。


三、遗赠的生效条件

1、遗嘱有效;

2、遗嘱人已经死亡(包括宣告死亡);

3、接受遗赠的人没有死亡;

4、接受遗赠的人要在遗嘱人死亡之日起60天内,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表示接受遗赠的财产。


四、注意事项

1、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能阻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有关的债务;

2、受遗赠人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建议采取书面的形式进行表示。

3、受遗赠人如果在遗赠生效前死亡的,则该遗赠无效。

4、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效力优先性,当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遗嘱继承并存时,优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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