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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无人认领”的行李箱盲盒属于违法行为吗
来源:普律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2-08-18 08: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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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行李箱盲盒”的来源来看,或大致以遗失物、遗忘物、抛弃物、保管物等种类为主。

以遗失物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26f3e906c4acabc393ac86c40930f5c5.jpeg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

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因此,从物权角度来看,在未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出售其行李箱,明显损害了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是人为制造“无人认领”的行李箱并以盲盒形式出售,商家涉嫌欺骗,消费者可以寻求消协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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