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友咨询》
代书遗嘱怎么写?
《律师解答》
如果代书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在订立了遗嘱后也是需要按照遗嘱规定的内容去执行,那么在订立遗嘱时也是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如果在订立的遗嘱中有任何的违法行为后该遗嘱也是不具备任何的法律效力的。
一、请别人代拟一份遗嘱之时,需要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 即遗嘱所立内容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处分遗产也须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遗嘱中也没有涉及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之继承权等问题。 二、请别人代拟的这份遗嘱,还需要符合继承法等法规所规定的代书遗嘱有效的形式条件。
1. 代书遗嘱须由被继承人亲自口陈述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
2. 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
3. 遗嘱见证人须在场亲自见证代书遗嘱的全部过程。
4. 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 代书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
《律师深入分析》
遗嘱人不能书写姓名的,可否用捺指印代替?
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
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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