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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为能力人在立遗嘱后才有了行为能力,其遗嘱有效吗?
来源:普律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2-02-11 15: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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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友咨询》

精神病患者在立遗嘱后有了行为能力,其遗嘱有效吗?



《律师解答》

精神病人在发病没有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无效;但身体恢复,有行为能力时,追认(作重新确认的意思表示)该遗嘱的,有效。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但哪些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明确指出:“不满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应当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在立遗嘱后才有行为能力,其遗嘱是无效遗嘱。根据你来信所述,结合以上法律规定,可知邱某父亲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律师深入分析》

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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