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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可以退吗?法律对彩礼有什么规定呢?
来源:普律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2-03-04 16: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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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可以退吗?法律对彩礼有什么规定呢?


按照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条件。只要所附加的条件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什么样的情况下彩礼需要退还?

1、出现恶劣的违法行为,利用诈骗、买卖虚假婚姻关系来获取结婚彩礼的礼品与礼金,这样的诈骗行为是违反法律道德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让对方偿还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

2、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领取正式的结婚证之前出现了个人因素的婚约取消,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返还彩礼礼金与物品

3、双方新人领取了结婚登记证书,但是从未共同生活,并且无任何夫妻事实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4、婚前给到对方彩礼,但是导致给付人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返还彩礼的需求

但是最后两条的申请基础,基本都是由离婚为前提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要求返还彩礼的需求,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新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评估。



《民法典》对彩礼新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司法实践中,彩礼纠纷案件的处理,对于应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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