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收支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工作。企业要实现财务收支目标,必须完善和规范审批行为,进行事前控制,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中心的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必须由中心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对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有关职责权限和范围予以授权。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一般授权指日常的正常性财务收支审批授权。通常的做法有:科目负责制、工号负责制、项目负责制等。特殊授权是指视财务收支的用途、性质及金额大小而采取的特定审批授权。通常在财务年度总体收支计划、重大经济事项等方面,一般采用集体决策方法。 二、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权限及范围 l、行政主要领导要加强对财务收支工作的集体监管。中心财务年度收支计划及重大经济活动必须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行政办公会批准方可执行。 2、单位领导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在批准的计划额度以内实行财务收支“一支笔”审批制度。 (1)、党政领导对其分管切块费用范围以及按所分管掌握的计划进行审批。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费用计划指标内、并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内审批。同时对超过一定额度的支出视其用途和性质由行政主要领导批准。 3、科目(项目、工号)负责人员只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各项经济业务的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经济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三、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l、根据上级文件、计划、预算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审批本单位年度财务总体收入、利润计划及重大财务收支经济事项。包括: (1)、年度财务收入、利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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