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
三、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四、补偿计算公式
土地补偿费计算公式: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跟耕地数。
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一直以来大部分人都认为征地补偿是一种赔偿,但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律的规定,征地所给予的物质性利益是一种补偿,非征地赔偿。补偿与赔偿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赔偿有强调惩罚性的一面,补偿更多是损益相抵,甚至有时候要因为公共利益牺牲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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