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跟集体土地征收一样,我们被征收人也会收到或是看到各种各样的文件,比如拆迁公告、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评估报告以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安置补偿决定书等等。那么今天我们说的这个决定并非是补偿决定,而是国有土地征收中必须要的一个文件,这个文件就是房屋征收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要征收房屋的,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作出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要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作出征收决定后应当要及时公告。该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另外,590号令规定中还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补助和奖励。
从上述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征收决定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有没有这个文件,可以初步判决此次征收是不是合法,如果有,那说明征收初步判断是合法的,倘若没有那则说明征收程序不合法。
实践中,有的征收方则会为了省事,直接放弃这一法定程序,直接拿着补偿协议,让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要求当事人尽早搬迁,不过绝大多数征收方都会按照法定程序发布房屋征收决定的,那看到征收决定后,被征收人应当要做些什么呢?
1、看有没有发布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方作出补偿决定的同时,补偿安置方案也会作为征收决定的附件一并向广大被征收人公告。所以,在看到征收决定发布后,被征收人就可以查看征收方有没有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如果没有,建议被征收人及时地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要求他们公开补偿安置方案。
倘若征收方在作出征收决定的同时,也发布了补偿安置方案,那就要看看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否合法律、法规,那么建议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布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自己的意见,或是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听证。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错过这个期限,那么征收方就会认为您对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就会依据此安置方案对您进行补偿,或是作出补偿决定。所以,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救济期限,避免错过。
2、审查征收决定是否合法
征收方在发布征收决定之后,那么,便可以就对此文件进行审查,比如作出的征收决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不过,在审查征收决定的时候,如果自己不懂或是未经历过拆迁,那么,建议最好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
除此以外,当事人还可以从补偿费用有没有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以及征收方有没有保障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等方面来审查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如果征收方未保障自己上述的权利,补偿费用也没有足额到位等,那么征收决定的合法性是就有待商榷了。
3、对房屋前后进行拍照、录像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建议被征收人除了要对拆迁公告、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拍照留存,保存好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一些缴费票据等相关的材料文件之外,还要及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拍照,以免因补偿谈不妥房屋被强拆。
在拍照的时候尽量将屋内的物品拍全,对房屋结构及外观录像保存,最好将一些比较值钱的东西搬离到安全地带,以免房屋要是被强拆而被损坏。
总之最后想要说的是,房屋征地拆迁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利益,大家一定要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心理准备,以免因突如其来的强拆,或是其他一些突发事情,导致自己束手无策,不知道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了,也再次提醒大家,在遇到拆迁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倘若遇到强拆,千万不要慌张,在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建议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保存证据,这对我们日后维护权益有着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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